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7月1日-2009年7月29日
2009年度消防专业技术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
11月7日
|
上午 9:00-11:00
|
消防基础理论(中、初级)
|
|
下午 2:00-4:00
|
消防专业知识(中、初级)
|
* 报考员级、助理级的考生统一参加初级考试。员级晋升助理级可直接参加评审而不需要参加任职资格考试;助理级晋升中级,则须通过中级任职资格的考试方可参加评审。
* 考试合格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考试合格分数线,考试合格成绩两年有效。
具体报考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按照杭人专〔2005〕443号文件精神,凡报名参加消防专业技术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的人员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社会公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报考技术员级资格
(1)初中毕业,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
(2)高中毕业,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
(3)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报考助理级资格
(1)初中毕业,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16年;
(2)高中毕业,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
(3)中专毕业,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大专毕业,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5)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报考中级资格
(1)中专毕业,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
(2)大专毕业,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3)本科毕业,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5)大专以上学历担任消防专业助理级职务满4年。
* 非理工科毕业的学历,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各增加1年。
考生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上的信息必须与报名系统填写的信息一致),“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照一张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消防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按消防监督属地管理原则于7月22日至7月29日到所属区、县(市)公安消防大队审核盖章后,按属地原则到拱墅区人事局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址:台州路1号1号楼3楼1328室
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7月28-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拱墅区报名审核点联系人:李迎春 88259668
拱墅区现场确认截止到2009年7月30日下午17:00,逾期请考生去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
*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时需按规定缴纳每科40元的考务费。考生按自愿的原则于7月30日前到杭州市消防培训中心进行考前培训报名和购书。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培训地点在杭州市消防培训中心,联系地址:杭州市石祥路82号,联系电话:0571-56793999。